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醫師
公告日期
115/05/18
有效期間
115/05/18 ~ 115/05/25
職務列等
師(三)級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竹縣
條件資格
一、 學歷:具中華民國國籍及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醫學院畢業。
二、 證照:經公務人員醫事相關類科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書者(外科專科醫師證書、大腸直腸外科專科醫師證書等)。
三、 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外科部(大腸直腸外科)門住診、其他支援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公告截止日前,一律掛號郵寄報名,信封外請註明報名應徵職稱(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受理補件)。
二、 報名應檢附證件資料:(請用A4影印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退件)
(一)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內貼2吋半身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務必詳實填寫,親自簽名蓋章)。
(二) 身分證(正反面)、具有國內外及公私立大學醫學系畢業證書、醫師證書、大腸直腸外科專科醫師證書等影本及如有榮民身分者請併附證明影本。
(三) 最近3個月內地區級以上醫院健康檢查體檢表。
(四) 郵寄地址: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1段81號外科辦公室收(聯絡人:謝秀琴 電話:03-5962134#457)。
三、 甄試日期及方式:
(一) 日期:另行通知。
(二) 方式:筆試及口試,專業科目筆試成績70%、面試30%,合併計算為總成績。筆試或口試其中一科未達60分或平均總分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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