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
行政院主計總處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5/18
有效期間
115/05/18 ~ 115/05/28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具備身心障礙身分者。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熟悉MS OFFICE相關電腦軟體操作。
四、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所定情事;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且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證件。
工作項目
一、辦理各項普查、抽樣調查之表件彙整與審核、檢誤等資料處理、母體名冊整編及調查行政等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四、月酬標準:新臺幣38,948元。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登打履歷表、簡要自述、英語能力檢定及證明文件,包括國民身分證(含正反面)、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等文件影本,於公告期間內完成應徵,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未獲遴用恕不通知,並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另行通知遞補。
四、本案聯絡人:林小姐,聯絡電話:02-23803646。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用人員
115/03/02 ~ 11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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