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工務員

公告日期
115/05/19
有效期間
115/05/19 ~ 115/06/02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電機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四) 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 (一) 負責機電設備臺航電設備維護與委外案之履約管理。 (二) 辦理區臺授權採購金額內採購案之規劃、招標、維修、架設、測試及改善。 (三) 其他交辦事項之處理與執行。 工作性質 (一) 依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輪班輪休人員服勤實施要點:機電設備臺所在地區係採行政兼值班方式。 (二) 機電設備臺所在地區上班有超時值班費用,依實際輪值時數申報請領。
聯絡方式
機電設備臺(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工務員
115/01/28 ~ 115/02/10
檢視
工務員
115/01/28 ~ 115/02/10
檢視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