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霧峰農業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庶務組長

公告日期
115/05/19
有效期間
115/05/19 ~ 115/05/25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學士以上學位者。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或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合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各款之情事;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之規定;無現正審議中之案件、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任用後發現錄取人員於任用前有本項各款情形之一者撤銷任用)。 (四)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頒『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並領有及格證書者。 (五)熟諳學校總務處專業知識及相關工作、電腦網路應用、WORD、EXCEL操作者。 (六)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採購、招標、營修繕工程等相關事宜。 (二)公有建築、廳舍管理及維護工作。 (三)技工工友及行政助理之工作分派管理。 (四)場地佈置管理。 (五)校園美化環境事項。 (六)駐衛警勤務及校園安全維護及事件處理。 (七)委外清潔修繕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等其他庶務業務。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 (二)「甄選報名表」及相關表件請自本校網站(網址:https://wufai.tc.edu.tw/)下載。 (三)另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請務必校對人事資料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自傳不得空白),再送出,以確保正確性,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四)完成授權後,後續逕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表件資料影本 完整上傳至該系統(請依序排列掃描成 1 個檔案): 1.報名表 2.切結書、同意書 3.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 4.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手冊、原住民身分證明、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英檢、資訊相關證照或與本職缺職務相關之訓練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五)甄選時間:115年6月4日(星期四);餘有關甄選時程、試場配置等相關甄選訊息,配合報名作業結束,再行在本校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公告,請自行瀏覽不另行通知。 (六)甄選方式: 1.第一階段:依「資格審查」,經審查通過後,擇優通知參加第二階段甄選,名單將於115年6月1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公告於本校,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再另行通知。資格不合或未獲參加筆試者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2.第二階段:進行筆試測驗或操作(佔50%),對採購程序、行政程序及行政管理等範圍,請應徵者預先準備。 3.第三階段:本校組成遴選小組進行面試(佔50%),面試完成後,公告甄選結果於本校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4.總分 100 分,總成績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 (七)甄選結果: 1.正取1名並視成績擇優列候補名額最多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認之翌日起起5個月。 2.甄選錄取後,由本校依規定辦理商調作業,如發現證件不實、資格不符等原因而無法銓敘審定者,取消其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八)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04-23303118#121人事室(報名資格問題)、#601、607總務處(工作內容問題)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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