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約用人員(工程師)

公告日期
115/05/19
有效期間
115/05/19 ~ 115/05/29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1、大學相關土木、建築、營建工程、景觀及設計等科系畢業或大學畢業並具相關工程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312薪點) 2、大學相關土木、建築、營建工程、景觀及設計等科系畢業並具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328薪點) 3、大學畢業具土木、建築、營建工程、景觀及設計相關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或專科畢業具工程相關工作經驗6年以上者。(328薪點) 3、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為佳。
工作項目
1、辦理廳舍營繕工程、設備修繕(含技術服務)之採購與招標相關業務。 2、辦理新臺幣15萬元以上工程、財物及勞務採購案件之公告、開標、議價(約)及決標等相關作業。 3、職業安全與衛生工作守則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 職缺名額:1名。 2. 僱用期間:自115年實際報到日起支薪。 3. 待遇:比照約聘僱人員6等312-328薪點(43,399-45,624)。 4.應徵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所有文件均為A4格式) 。 5.請於115年5月29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新竹市政府行政處 陳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 6.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7.聯絡電話:新竹市政府行政處 陳小姐(03)5216121轉366分機。 8.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1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用人員(工程師)
115/05/05 ~ 11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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