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公所
桃園市中壢區公所行政助理
公告日期
115/05/19
有效期間
115/05/19 ~ 115/05/22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1.大專以上畢業者。
2.具備電腦操作知能,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及網路系統操作。
3.工作態度認真、細心,具高度服務熱忱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所定情事。
工作項目
1.總機業務。
2.協辦出納業務。
3.支援檔案管理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薪資:月薪32,460元。
聯絡方式
(⼀)為配合⾏政院⼈事⾏政總處無紙化政策,本公所應徵⽅式採網路或e-mail擇⼀報名⽅式進⾏:
1.網路報名者:請於115年5⽉22⽇(星期五)下午5時前⾄⾏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 - 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學歷證明書影本、相關⼯作經驗證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等文件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
2.E-mail報名者:請於115年5⽉22⽇(星期五)下午5時前⾄「桃園市中壢區公所官⽅網站(https://www.zhongli.tycg.gov.tw/)⾸⾴→相關資料→徵才資訊→桃園市中壢區公所甄選履歷表」下載履歷表,填寫完成後檢附最⾼學歷證書影本、相關⼯作經驗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掃描成PDF檔,將前開表件電⼦檔e-mail⾄[email protected],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桃園市中壢區公所秘書室行政助理職缺」,並須來電確認承辦⼈是否收到電⼦郵件。如承辦⼈未收到且無來電確認者,視同未送件。
(⼆)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試,履歷資料不⿑全、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
(三)本職缺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備取期間5個月,若正取人員不克前來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甄選結果將於市府核定後公告於本公所網站最新消息項下。
(四)聯絡電話:03-4271801分機4213(楊⼩姐)
(五)薪資32,460元/月(依桃園市政府約用人員薪資分級表第6級起薪)。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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