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

約用主治醫師(一般精神科)

公告日期
115/05/19
有效期間
115/05/19 ~ 115/12/31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2
候補
-
工作地點
南投縣
條件資格
一、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及自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醫學院畢業。 (二)具醫師證書及精神科專科醫師證書。 (三)認同本院願景,配合公共政策,願意熱誠付出,具備整合醫療團隊運作之能力者。 (四)有意願參與研究與次專科訓練者尤佳。 (五)具學術論文發表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二、工作項目:精神科教學醫院相關業務。
聯絡方式
四、報名方式: (一)採郵遞通訊報名,請檢具:1.履歷表。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醫師證書及精神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學經歷及英語能力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以掛號郵遞,恕不退件【請務必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一般精神科約用主治醫師職務】;專人送達者,請逕送本院一樓收發室登記收件。 (二)為響應綠色環保,履歷表及報名相關資料請避免使用塑膠製品裝訂。 (三)本職缺採持續性招募方式進行(隨時接受報名、審核、通知面試及錄取),至額滿為止。本院將依收件次序進行資格審查(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審查通過者將擇優通知面試,通知參與面試未到者視同放棄。未通過或未經錄用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甄審成績未達標準者得從缺。另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四)受理單位: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人事室049-2550800-1103 詹小姐 附註: 1.履歷表表格請至本院網站(http://www.ttpc.mohw.gov.tw/)→便民服務→資料下載→人事室→履歷表格式→[下載]。 2.為符合醫院感染管制會規定,錄取者應於通知報到當日,繳交報到日前三個月內之體格檢查報告(含X光、B肝抽血檢查、麻疹、德國麻疹及水痘抗體IgG檢查),未依規定繳交者,本院得取消錄取資格。 *歡迎原住民族、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之職務* *本院為無菸醫院,全院禁止吸菸*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用主治醫師
114/04/18 ~ 11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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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主治醫師
114/03/06 ~ 11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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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主治醫師
114/02/19 ~ 11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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