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漫畫博物館籌備處
國家漫畫博物館籌備處專案助理
公告日期
115/05/20
有效期間
115/05/20 ~ 115/05/27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 具博物館、漫畫、教育、新聞、大眾傳播、觀光、藝術行政、文史相關系所畢業具學士以上學歷。
二、 具擬任媒體公關、品牌行銷、跨域合作、公共服務、教育推廣等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三、 具備Office、電腦繪圖、簡報等電腦軟體操作能力者尤佳。
四、 具有辦理政府機關採購經驗或具政府採購專業證照者尤佳。
五、 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所定情事,以及符合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規範之未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國漫館媒體公關相關業務。
二、 辦理國漫館官網及臉書以及IG小編之經營與發佈。
三、 辦理國漫館志工招募(培訓)及管理等工作。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15年5月27日(星期二)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註冊「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及完成下列事項,才視為完成報名程序。
(一)履歷填寫:請填寫基本資料、學歷、經歷及自傳等欄位;語文能力、專長無則免填;日期請以「民國年(如:1100101,7碼)」標示。
(二)附件:請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夾帶。並依序將個人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經歷證明文件合併為一個PDF檔,上傳至前述欄位。
二、未於報名期限內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完成,或照片及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
三、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面試。
四、另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
五、經錄取者先行試用三個月,學士畢業者以265薪點起敘、碩士畢業者以289薪點起薪,期滿考核合格後正式錄用,於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後得檢具相關佐證資料並經機關審核同意後再予以提敘。
五、實際上班日期由本處另行通知。
六、聯絡電話:04-2371-0360#203蔡先生。
*學士畢業者265-313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6,861-43,538元;碩士畢業者289-339薪點,月支報酬新台幣40,199-47,154元。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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