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南屯區公所

辦事員

公告日期
115/05/19
有效期間
115/05/19 ~ 115/05/24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 無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其施行細則所訂限制轉調情形 (但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所訂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者除外)。
工作項目
(一)低收及中低收入戶資格核定(含總清查、申復、異動、遷區、註銷及社會救助專戶等)。 (二)主辦低收入戶生活津貼、醫療、看護、租屋補助、三節慰問金、生育補助、福保、就學交通補助、溢領款追繳等低收相關福利業務。 (三)辦理模範母親表揚活動、金鑽婚表揚活動。 (四)身障托育養護、身障租金補貼。 (五)中低老人生活扶助及各項津貼補助(含住院看護、特別照顧津貼、住宅修繕、醫療與假牙補助等)各里老人福利、百歲老人生活津貼及老人活動中心。 (六)弱勢療育。 (七)社區(含兒童青少年)活動中心管理。 (八)團隊分工業務(紓困、早弱勢療育、社區活動、獨老關懷等)。 (九)協助防災收容演練行政業務。 (十)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臺中市南屯區公所 人事室 (04)24752799#606 張小姐,蔡小姐 餘有關簡章、報名方式及應檢附之證件等,請至本所網頁下載瀏覽(https://www.nantun.taichung.gov.tw/ ) 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5年7月16日出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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