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數位發展局

股長

公告日期
115/05/20
有效期間
115/05/20 ~ 115/05/25
職務列等
薦任第8職等
職系
資訊處理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大學以上(不含專科)畢業,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且具有資訊處理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8職等(含)以上,最近3年年終考績至少2年考列甲等、1年考列乙等以上。 (二)態度積極主動,具備良好資訊專業、跨機關協調與行政處理能力,並能依業務需要接受工作指派。 (三)具資安專業證照或資安職能評量證書尤佳。 (四)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六)具有資訊相關經歷或訓練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協理創新服務科業務。 (二)市政資訊整體規劃與推動。 (三)本府智慧城市規劃及推廣事宜。 (四)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二、報名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辦理,說明如下: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資料請包含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佐證資料請以電以郵件傳送[email protected]。 (三)本局將先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四)本職缺必要時得備取2人,備取候補期間為3個月。 ※注意事項:本職缺啟用現職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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