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新竹縣政府聘用檢查員
公告日期
115/05/20
有效期間
115/05/20 ~ 115/05/27
職務列等
聘用七等328薪點~七等424薪點(45624~58978元)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縣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勞工、社會、法律相關科系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勞工、社會、法律相關科系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具備勞動條件檢查業務實務經驗,服務優良且經原服務機關出具證明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5.諳客語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勞動條件檢查業務。(C00701201)
聯絡方式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語言檢定證明、其它證照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以聘用7等328薪點進用,月薪45,624元)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3、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呂科長(聯絡電話:03-5518101分機3050)。
4、聘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5、本案係中央補助款性質,倘計畫結束或經費不足支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6、聯絡人:新竹縣政府人事處楊小姐,電話03-5518101分機3815。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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