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5/20
有效期間
115/05/20 ~ 115/05/30
職務列等
4等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學經歷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運輸管理、企業管理、工程管理、資訊管理、土木工程、都市規劃、公共行政或行銷管理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 高中(職)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工作項目
一、 市區公車路線營運管理。 二、 運輸統計資料彙整。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待遇:250薪點(每月約34,775元)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檢具文件: 1、甄選報名表:「報名者簽名」欄位須本人簽名。 2、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每筆資料需登載正確無誤,並填妥簡要自述且「填表人」欄位須本人簽名。 3、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證書。 4、與本職缺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證照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畢業證書及其他證件請送影本,並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二、報名檢具文件請依序排列裝訂整齊後,於115年5月30日前逕送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高雄市政府交通局運輸管理科」收,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字樣。 三、逾期、資料或內容不全者恕不受理,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聯絡人:劉小姐 電話:07-2299825#504 其他: 一、本職缺為辦事員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至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正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約116年3月)止,期限屆滿將不再僱用。 二、本職缺依報名人員情形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三、資格條件及報名文件經本局審查合格者,採書面審查,書審結果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書審成績未達70分以上者不予錄取。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備註: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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