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
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辦事員
公告日期
115/05/20
有效期間
115/05/20 ~ 115/06/03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嘉義縣
條件資格
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於115年7月16日後出缺)。
1.現職公務人員,具綜合行政系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位。
3.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含特種、升官等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及格。
4.具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證照或採購相關業務經驗、消防業務經驗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工作項目
1.採購相關作業。
2.消防演練及教育訓練等管理業務。
3.財產管理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1份PDF電子檔後上傳:(1)報名表、(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考試及格證書、(4)現職派令、(5)銓敘部現職審定函、(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7)採購專業人員證書或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2.於報名截止日前,將上開報名表掃描成PDF電子檔上傳並E-MAIL予承辦人: (信箱:[email protected]、聯絡電話:05-3790600#207人事室、總務室#519)。
3.甄選程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擇優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
4.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辦事員
115/04/30 ~ 11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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