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五股區公所
新北市五股區公所約聘人員
公告日期
115/05/20
有效期間
115/05/20 ~ 115/05/26
職務列等
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具有以下所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國內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4.具基本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1.本所研考相關業務。
2.辦理新聞輿情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5年5月26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下列(1)至(5)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兵役證明文件(無則免附)。(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相關經歷及專業訓練、證照等證件影本。(5)甄試報名表請下載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含自傳詳述、末頁簽名),並於報名完成後產製。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恕不接受紙本方式報名】
二、本次徵才至多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初審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工作報酬:約聘七等328薪點,折合薪資為新臺幣45,624元(須自付勞健保、勞退自付部分)。
五、聘用期間:本職缺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高等考試二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預計116年1月中旬)或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截止之日止。本案職務代理人於約聘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即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聯絡人及聯絡方式:1.聯絡人:宋先生。2.電話:02-22916051#412。3.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聘人員
115/05/04 ~ 115/05/08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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