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運動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5/20
有效期間
115/05/20 ~ 115/05/27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熟稔電腦基本操作、MS office、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三)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轄區內運動場館代管業務、中央計畫、公安及消防檢查、場館設備巡檢及檢修派工、場地借用、爭議處理、年度案件採購與管理、專案案件採購與管理。 (二)促參案件相關作業及營運管理。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報名期限至115年5月27日止,作業方式說明如下: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局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完成授權後,後續另逕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資料影本(均為PDF檔)完整上傳至該系統: 1.最高學歷證書(持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大陸學歷須通經大陸地區公證)。 2.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 3.英文檢定、專業證照、作品等相關文件。 (三)以上所需繳交之資料,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其結果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若已錄取者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次公開甄選先以書面審查,經初審合格將擇優通知面試(或加業務測驗),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不再通知應徵者。並視成績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六)、其他: (1)薪資:月支報酬為280薪點(約新臺幣38,948元),需另扣除勞健保及勞退提撥。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至本職缺商調人員到任之前一日止(大約115年10月初),於僱用原因消失(如商調人員提早報到)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任或救助。 (2)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3)洽詢電話:臺中市政府運動局(人事室)04-22289111轉51951卓小姐、51952邱小姐;業務部分請洽運動產業科04-22289111轉51313張科長(來電時間為8:30-12:00及13:30-17:0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科員
115/02/09 ~ 11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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