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科員

公告日期
115/05/21
有效期間
115/05/21 ~ 115/05/27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經建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等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訓練合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臺南中小企業服務團暨人才培訓媒合計畫。 2.贏地創新育成基地暨育成基地相關業務。 3.彙總溫室氣體、淨零永續及相關資料負責窗口。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內容請洽06-6322231分機6463林專員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應徵者請統一於行政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筆銓審函、最近一筆派令、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附)、語言證書(無則免附)、汽車駕照(無則免附)等。應徵者請統一於行政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進行報名,未依限完成報名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除正取1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2名,期間為5個月。 3.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4.本案聯絡人為顏小姐06-6322231分機6745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科員
115/05/04 ~ 11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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