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
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科員
公告日期
115/05/21
有效期間
115/05/21 ~ 115/05/29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現任單列或跨列委任第4職等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或以上之職務,且擔任該等職務合計1年以上。
3、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資訊或公共行政相關學歷者尤佳。
4、通過全民英檢中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英語能力檢定者尤佳。
5、具溝通協調及解決問題能力者尤佳。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辦理資安攬才、育才、留才之規劃設計或活動辦理相關業務。
2、辦理資安人才培育或基準發展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請於115年5月29日(星期五)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將將語文檢證定或其他證書(照)資料上傳(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無則免附),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4、如有業務內容請洽林先生(聯絡電話:02-23808703)、報名事宜請洽賴先生(聯絡電話:02-23808866)。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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