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約僱助理(限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公告日期
115/05/21
有效期間
115/05/21 ~ 115/05/28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相關科系畢業(請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具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身分。 三、限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四、熟稔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 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具備基礎公文寫作能力。 五、具備良好工作控管及溝通協調能力、主動積極敬業精神及服務熱忱。 六、具資料收集彙整能力,且勤奮盡責。 七、具備基礎財產管理或經費核銷、專案執行或影視產業行政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一、民眾檔案調閱及檔案解密作業等相關業務。 二、電影片及預告片分級證明製作。 三、辦理業者分級證明繳費及領證作業。 四、協助電影片、影展電影片、電影片預告片分級審查。 五、電影設備及其他相關財產管理。 六、其他臨時交辦工作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預計115年7月2日出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請完成下列事項,才視為完成報名程序;如未依規則填寫資料、檢具附件或以其他方式送件,視為資格不符。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線上遞件:尋找本職缺後請下拉頁面並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進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註冊並登入。 (一)依式填列個人資料(含基本資料、學經歷、語言能力、專長及自傳)。 (二)上傳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具駐外單位驗證證明)、經歷之工作證明或勞健保及身心障礙證明等相關文件。 (三)完成應徵資料確認及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薪點及甄選方式:月酬薪額280至330薪點(38,948元至45,903元),自280薪點起支。擇優通知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 三、本職缺視成績得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試用期間:於報到後試用3個月,期滿考核後正式僱用。 五、聯絡人及電話:林小姐(02)23758368轉1213。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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