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約僱助理

公告日期
115/05/21
有效期間
115/05/21 ~ 115/05/28
職務列等
5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熟悉電腦視窗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 3.具有汽車駕照並能獨立開車者尤佳。 4.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行政院或大陸委員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工作項目
1.辦理非都市土地之變更編定及異動更正業務(包括更正編定、註銷編定、補辦編定)、區段徵收業務等相關業務。 2.辦理非都市土地之使用管制事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請使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格式)、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原住民證明文件影本(如果有)於115年5月28日(星期四)17時前寄達或親送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5樓本府地政局人事室收(非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地用科約僱助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職缺正取1名,擇優備取若干名(以不超過正取職缺2倍為限),於核定後3個月內遞補同職務職缺或等別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4、聯絡電話:(03)3322101轉5366 黃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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