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區竹圍國民小學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5/21
有效期間
115/05/21 ~ 115/05/27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大專(含)以上畢業。 2.具備基本電腦操作、文書處理、資料庫管理等電腦能力,能配合業務需求加班。 3.具辦理勞保、健保及學校財產管理事宜相關經驗者尤佳。 4.具身心障礙手冊為優先。
工作項目
1. 勞保、勞退、職業災害及全民健保相關事宜 2. 零用金保管及支付事宜 3. 辦理財產、物品管理事宜及有關報表之陳報 4. 校園停車及收費管理 5. 國有財產地管理及按期陳報有關報表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進用期間:自報到之日起至請假原因消失前1日止。 2.薪資標準: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8,948元整(另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部分費用)。 3.報名方式:請檢附下列資料於截止日前送達新北市淡水區竹圍國民小學人事林小姐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地址: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2段145號2樓;聯絡電話:(02)2809-1475分機12】,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甄試」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4..報名應繳下列證件資料: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電子檔請至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範例)-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頁下載並務必親自簽名,須含家庭狀況、學經歷及自傳)。 (2)學經歷證件影本或相關服務證明。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並影印成A4同一面)。 ※說明:以上資料均以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5.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由本校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徵才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