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

組員

公告日期
115/05/21
有效期間
115/05/21 ~ 115/06/02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經建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一、大學(含)以上畢業。二、具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經建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無限制調任者。三、具工作熱忱、敬業精神。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並具汽車駕駛執照且有實際上路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海洋漁業產業輔導及管理。 二、近海漁業資源之開發利用。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聯絡人:劉小姐 聯絡電話:06-2991111#8087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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