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南投啟智教養院

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5/22
有效期間
115/05/22 ~ 115/05/25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南投縣
條件資格
一、 大專以上畢業。 二、 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不得僱用情事。 三、 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熟悉電腦操作,具相關行政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 小額採購及修繕業務。 二、 公務車(含司機)管理、保全人員管理。 三、 職業安全業務。 四、 其他交辦事項。 五、 工作報酬:約僱5等280俸點折合薪資38,948元。 六、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本院報到前1日止。 七、 約僱人員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自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將詳細履歷表(含自傳)、畢業證書、相關訓練及工作經驗等證明文件於115年5月25日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本院人事機構收(同工作地址)。來函務請註明日夜聯絡電話及手機,並於信封上載明應徵「行政室職務代理人」,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另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聯絡電話:(049)2730601分機251(如有業務問題請洽分機221)。經本院初審合格後擇優通知進行面談。本次公開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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