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東縣榮民服務處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東縣榮民服務處社會工作員
公告日期
115/05/22
有效期間
115/05/22 ~ 115/06/01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社勞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東縣
條件資格
1.獎懲:近5 年無懲處紀錄,且任公職期間合計未受申誡3 次(含)以上懲處紀錄。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 條迴避任用、第28 條第1 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第1 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負責責任區榮民(眷)全般服務照顧及就業開案人員後續追蹤服務工作。
2.一般行政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2.請上傳「外補甄選報名表」(詳下資料說明)、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 年考績通知書、專業證照(無則免附)、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請合併為1 個PDF 檔上傳),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問題分析與建議1 科)。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4.資料說明:
(1)「外補甄選報名表」【表格請至本會全球資訊網(https://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其他下載,務請親自簽章並確實填寫。
(2) 請先行將「外補甄選報名表」(以word 或odt 檔案格式)於115年6 月1 日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信件郵寄至[email protected](聯絡電話:089-220722 分機47;聯絡人:人事室李小姐),以利彙整作業。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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