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技士
公告日期
115/05/21
有效期間
115/05/21 ~ 115/05/27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機械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基隆市
條件資格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 於報名截止當日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分局物品、財產管理及盤點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小額採購、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及相關履約管理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上傳: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使用現職人員應徵功能,附照片、末頁自傳請記得簽名後掃描上傳)。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現職派令影本。
(5)現職或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6)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二)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傳送基本資料、逾期、自傳未填及不合者恕不受理。
(三)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視需要舉行面試,必要時得以從缺;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未獲面試或經面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另遇報名人數過少,得再延長公告期間。。
(四)本次公開甄選,視成績增列候補1-2名,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五)聯絡人:人事室張小姐,聯絡電話:(02)24231151轉207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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