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技士
公告日期
115/05/21
有效期間
115/05/21 ~ 115/05/27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自然保育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南投縣
條件資格
(一)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自然保育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情事之ㄧ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國家公園保育宣導之解說設施、服務及出版策劃等解說教育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5年5月27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表務必登打個人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處調閱完整履歷資料。
(二)本處初審時,如對履歷資料有相關疑義,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應徵者於規定期限內提供相關佐證資料。未於期限內完成前開線上應徵作業或經本處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本處將視情況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1至2名,以依序遞補本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
(四)應徵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五)本次甄選由本處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處得予從缺。聯絡電話:(049)-2348286吳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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