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專員

公告日期
115/05/21
有效期間
115/05/21 ~ 115/05/26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
職系
法制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之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訴願、行政訴訟、國家賠償、強制執行、行政處分及法規審查。 2、重大爭議法制案件諮詢及審查、以前年度保留款、債權憑證管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5年5月26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格及繕打自傳,完成應徵資料確認,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請依序上傳以下資料(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貼照片,自傳詳述並請簽名)、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專業證照、英語檢定及格證書、退伍令等相關證件(照)資料。 2、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料未齊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本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止。 3、聯絡電話:03-9907755分機560鄒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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