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主計處
臺中市政府主計處約僱統計調查員
公告日期
115/05/22
有效期間
115/05/22 ~ 115/05/28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3
候補
6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校院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且曾辦理調查工作達二年以上者。
2.具備電腦使用熟練、溝通協調能力佳、能吃苦耐勞者。
3.體能、語言、態度等基本條件,須能勝任政府統計訪問調查(外勤)及調查審核及行政工作者。
4.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5.具汽車或機車駕照。
工作項目
辦理統計調查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請自臺中市政府主計處網站機關徵才下載簡章及報名表件
(網址:https://www.dbas.taichung.gov.tw/)
2.應徵人員請於115年5月28日前將報名表及相關證件影本以掛號郵寄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7樓臺中市政府主計處第四科收,並於信封上註明「約僱統計調查員甄選」,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3.報名表之簡要自述由考生以藍、黑色筆親自書寫,勿用電腦繕打。相關證件影本報名後恕不退還。
4.如有相關問題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9403曾子晏科員。
5.備註:
(1)錄取名額:本次甄審正取3名(得不足額錄取),若足額錄取得備取至多6名,候補期間6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2)待遇: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規定辦理,約僱統計調查員報酬為280薪點,每月待遇為新台幣3萬8,948元整。
(3)僱用時間:自簽約到職之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止,期滿後視服務成績及工作需要得報請繼續僱用。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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