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水里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技士

公告日期
115/05/22
有效期間
115/05/22 ~ 115/06/04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電機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南投縣
條件資格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 無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其施行細則所訂限制轉調情形 (但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所訂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者除外)。 (三)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或其他相當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工作項目
(一)辦理全校高壓電力設備及消防設備維護管理。 (二)辦理電梯及飲水機年度保養及例行性維修業務。 (三)節能減碳業務。 (四)其他交辦工作。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點選「我要應徵」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應徵系統中: 1.同意書(請至本校網站下載簡章之附件1填寫)。 2.最高學歷證件。 3.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 5.現職銓敘審定函。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8.其他證明文件,如英文檢定證書等。(無則免附) (二)連絡電話:本校人事室電話(049)2870666分機29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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