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約聘督導

公告日期
115/05/22
有效期間
115/05/22 ~ 115/06/08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328-424 薪點 (4萬5624-5萬8978元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長期照顧、公共衛生、醫護、社工等相關碩士學位,並 具有 2 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得有長期照顧、醫護、公共衛生、社工等相關學士學位,並具有位,並具有44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 三、國內外專科學校,長期照顧、醫護、公共衛生、社工等相關科系畢業,具師級專業具師級專業證照,並具有證照,並具有55年以上相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關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一、長照人員訓練 及服務品質管 理。 二、長照機構之督導考核、設置 管理等。 三、長照機構及人員之服務聯繫。 四、長照服務之爭議調解及權益維護。
聯絡方式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特殊照護股 胡先生 ,電話 (02)27208889轉1866 ,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備註: 1. 本次甄選採線上報名,請確認人事總處事求人網站(請確認必要文件均已上傳)完成 報名。 2. 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至 11 5 年 12 月 31 日止,並自實際到職日起依本局約聘僱人員考核要點試用 3 個月,試用考核成績不滿 70 分者,予以解聘僱116 年度依聘僱計畫 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3. 本職缺錄取人員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 28 條之情事,並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兼職等相關規定。 4. 具身障手冊證明 或原住民身分者佳。 5. 善溝通協調並能立即上班者。 6. 具備電腦、網際網路與辦公室作業系統( Word 、 Excel 及 Power point等之操作能力) 。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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