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公共運輸處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5/22
有效期間
115/05/22 ~ 115/05/29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須檢附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二、熟稔電腦文書操作,具公文撰寫能力。
三、須配合業務加班或輪值。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
(一)交通行政相關業務。
(二)公車行車安全與服務優良及缺失事項擬辦。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僱用期間:
自通知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分發報到前一工作日止。或原因消失前1日止,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僱用報酬:
本職務為適用「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約僱人員,支300薪點,薪津報酬約為月支41,730元(尚需扣勞、健保、勞退等個人自付費用)。
四、本職缺得視業務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另正取及候補人員錄取名單將於本處網站公告。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5年5月2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照片、學經歷及自傳),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處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若有疑義請洽臺北市公共運輸處業務稽查科洪士軒股長,聯絡電話:02-27274168轉8603;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或未於系統線上報名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請依前述規定報名,不符規定者請勿寄送;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
三、報名資料審核符合資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
四、職缺類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歡迎中高齡二度就業及多元性別者報名。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人員
115/05/06 ~ 11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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