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助理
公告日期
115/05/22
有效期間
115/05/22 ~ 115/06/24
職務列等
聘用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0
候補
30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請參閱司法院及臺灣高等法院網站「徵人啟事」欄之法官助理招考簡章及報名表)
職缺:(法律專長)儲備法官助理
報考資格:中華民國國民,經公(私)立大學(含學院)以上畢業,並符合下列資格者,由本院擇優列入口試人員名單:
(一)甄選資格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格。
2.經相當高考等級考試法制或法律廉政類科及格。
3.大學法律系畢業並具法律相關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歷資格。法律相關研究所係指法律研究所、法(律)學系碩士班、財經法律系碩士班、政治法律系碩士班、財經法律研究所、科技法律研究所、科際整合法律研究所、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海洋法律研究所、法律專業研究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如係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檢附在學證明者,得暫准報名。
4.曾任法官助理,聘期屆滿四年成績優良,因故離職未滿一年者。
(二)男女不拘,未具雙(多)重國籍,未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居住證,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 10年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條、第27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12條所列應迴避任用或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錄取名額:甄選擇優列入儲備名冊,遇缺按名次依序遞補遴聘
工作項目
(一)協助法官辦理訴訟及非訟案件程序之審查、法律問題之分析、案件資料之蒐集。
(二)協助法官整理兩造之主張、證據,分析爭點及彙整歷審判決。
(三)協助法官校對裁判書。
(四)協助製作、傳輸、提示電子卷證。
(五)其他交辦之事項。
聯絡方式
簡章索取方式:
請至司法院及本院網站「徵人啟事」欄內下載,網址如下:
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臺灣高等法院網址:http://tph.judicial.gov.tw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6月24日(星期三)止,一律採通訊報名,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報名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233號,臺灣高等法院人事室一科蔡科員收。(請於信封註明『報名115年第1次法助甄選』字樣),逾期或親自送件均不予受理。另請將基本資料表Excel檔以電子郵件寄至本院承辦人公務信箱([email protected])
(三)聯絡電話:(02)2371-3261轉2326或(02)2382-0778。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法官助理(法律專長)
114/09/09 ~ 114/09/26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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