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約僱職務代理人(2名)
公告日期
115/05/22
有效期間
115/05/22 ~ 115/06/02
職務列等
5等280薪點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2
候補
-
工作地點
嘉義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限制任用情形。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僱用期間及月支報酬:
(一)職缺一:辦理執行業務案件查核與課稅資料蒐集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僱期自115年6月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8月14日止。
(二)職缺二:辦理營業稅服務區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僱期自115年6月15日起至115年8月11日止。
(三)上開職缺為稅務員職務代理人,月支報酬新臺幣38,948元(約僱5等,280薪點),請於報名表註明志願順序。
聯絡方式
(一)應徵者請檢具:1.115年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職代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請下載本公告附件填寫)、2.最高學歷證件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具稅務工作經驗者,請加附經歷證明文件,具身心障礙身分者,請附身心障礙證明,於115年6月2日前以掛號或限時郵寄或逕送本分局人事室張小姐收(地址: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5樓人事室;聯絡電話:05-2282233分機610),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二)初審合格者,視學、經歷或專長,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次徵才得視甄選結果備取至多4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別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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