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信義區健康服務中心

約聘護理師

公告日期
115/05/22
有效期間
115/05/22 ~ 115/06/04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護理相關科系畢業者,領有護理師證書,並從事護理工作經驗6個月以上者。 (2)國內外專科學校畢業,領有護理師證書,並從事護理工作經驗18個月以上者。 2.具相關公共衛生或醫療院所服務背景尤佳。 3.熟悉電腦如WINDOWS、WORD、EXCEL等操作。 4.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能配合業務加班或假日加班者。 5.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所規定不得任用之情形。
工作項目
1.公共衛生護理業務及協辦公共衛生相關業務。 2.個案管理、健康促進暨傳染病防治業務與規劃。 3.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或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併相關證件,以限時掛號郵寄本中心或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寄送後請來電確認人事室范小姐27234598分機6125)。 2.請依序備齊以下文件,A4格式:(1)甄試報名表或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照片、自傳並註明聯絡電話)。(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相關工作經歷證件(服務證明書等),影本請填寫「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3.報名資料請於115年6月4日前送達本中心,如採掛號郵寄(收件人:「110038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6號11樓 臺北市信義區健康服務中心人事室」),信封外請註明『應徵約聘護理師』職務,資料刊載不完整或證件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一律視同資格不符,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報名文件未依時限送達本中心,視為不合格,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參加甄試。 4.書面審查符合甄試資格者名單與甄試方式115年6月5日下班前公告於本中心網站http://www.xyhc.taipei.gov.tw,不另行通知。 5.聯絡電話:(02)2723-4598轉6125人事管理員范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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