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專案研究助理
公告日期
115/05/22
有效期間
115/05/22 ~ 115/06/02
職務列等
新臺幣38,948元/1人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性別不拘,凡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
(一) 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專業訓練6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二) 學前教育、教育行政相關科系,或曾任公務機關職務代理尤佳。
(三) 熟稔office文書處理操作,具電腦操作Word、Excel、Internet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文書繕打實務經驗。
(四) 能配合外勤至本市區公所進行業務支援。
(五) 能配合外勤至本市幼兒園查訪。
(六) 能配合幼童專用車路邊攔檢查察工作。
工作項目
(本科保有業務調整權)
(一)辦理幼兒園公共安全管理及違規情形管考與統計(公安稽查、未立案機構稽查、幼兒團體保險及幼兒園公共安全責任險等)相關事項。
(二)綜理幼兒園行政違規罰鍰管考與統計等相關事項。
(三)綜理教育部教保資訊網之管理及諮詢等相關事項。
(四)綜理市民大平台線上申辦業務(業務窗口)。
(五)辦理分區公私立幼兒園園務管理之事項。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及連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2日(星期二)前檢具報名表、學經歷證明,寄送「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前教育科林思均股長收」,請同步寄送電子檔至[email protected],聯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1415,或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線上報名。
(二) 倘有疑問洽詢學前教育科林股長,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1415。
相關資訊如附件甄選簡章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專案研究助理
115/03/03 ~ 11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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