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

約用中級專員(派駐衛生福利部)

公告日期
115/05/22
有效期間
115/05/22 ~ 115/05/29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以醫務管理、公共衛生或醫護等相關科系,或具有擬任工作相關之重要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尤佳。 2. 具備公文撰寫能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 Point等)。 3. 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良好溝通協調及應對能力,能配合國內出差。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 辦理本部所屬醫院管理相關事務。 2. 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 意者請於115年5月29日前至衛生福利部全球資訊網登錄履歷報名資料(首頁/最新消息/就業資訊,網址https://www.mohw.gov.tw/sp-SUOList-1.html),並請檢齊本公告附檔簡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專業證書影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訓練或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並請依序裝訂,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9樓衛生福利部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會黃小姐收。信封上註記「應徵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會第1組約用中級專員-2」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未郵寄者,視同未報名。 附註:本職缺為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職缺,派駐衛生福利部。 2. 本部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及錄取,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履歷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 3. 月支報酬:學士級新臺幣41,371元、碩士級新臺幣42,748元。 4. 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本次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5. 洽詢電話:(02)8590-7626 黃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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