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糧署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5/22
有效期間
115/05/22 ~ 115/05/29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南投縣
條件資格
1.大學院校以上畢業。 2.具電腦文書處理、溝通協調與獨立判斷能力及工作服務熱忱。 3.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及 28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肥料登記證管理及肥料樣品進口同意。 2.肥料進口簽審通關業務及肥料出口同意文件。 3.肥料推廣相關業務推動與執行。
聯絡方式
(ㄧ)報名方式: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請上網搜尋下載使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格式,簡要自述內請敘明工作經歷如工作期程、職務及工作內容等),並黏貼2吋正面半身相片1張、最高學歷證書等資料影本(如有改名者,請附戶口名簿影本),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平放裝入信封內,勿摺疊、勿裝訂、勿貼標籤,以掛號寄達或親送「540207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華路8號 農糧署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農業資源組職務代理人。 (二)薪資標準:約僱五等280薪點(新臺幣 38,948 元)。。 (三)甄選方式: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合適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適者及未獲錄用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書面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應徵資料者,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聘僱期限:本職務為現職人員留職停薪期間(自115年7月1日起至116年4月30日止)之職務代理,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 (五)本署為辦理徵才作業,須蒐集應徵者姓名、電話、電子郵件、學歷、工作經驗等個人資料,以在徵才期間進行必要之聯繫;本署於蒐集應徵者個人資料時,如有資料未檢齊,則可能對書面審查作業有所影響;如欲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的當事人權利,請洽本署承辦人。 (六)聯絡電話:(049)2332380分機1165農糧署人事室游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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