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藥師

公告日期
115/05/22
有效期間
115/05/22 ~ 115/06/05
職務列等
師(三)級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縣
條件資格
1.領有藥師證書。 2.依藥師法第20-1條,應具備二年以上實際調劑執業經驗 (需檢附相關服務工作證明)。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之一者)之情事。 4.熟諳客語者尤佳。
工作項目
1.門診處方調劑。 2.藥局管理包含管制藥品。 3.辦理健保申報,出納業務。 4.辦理用藥安全,毒品防制業務。 5.必要時配合衛生所業務加班及夜間、假日出差。 6.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現職人員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藥師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相關服務證明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非現任公職人員請將公務人員履歷表(訓練及進修 及現職、獎懲、考績及簡要自述等項目欄均須填寫完整並親自簽名)、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藥師證書,相關服務工作證明(均為影本),於115年6月日5前寄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新竹縣政府人事處楊小姐收,務必於信封上註明【新竹縣北埔鄉衛生所藥師】及白天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由衛生局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3.本案職缺係預估缺,預估出缺日期為115年7月16日。 4.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北埔鄉衛生所(聯絡電話:03-5802304劉小姐) 5.聯絡人:新竹縣政府人事處楊小姐,電話03-5518101分機3815。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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