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動物保護處

約聘人員

公告日期
115/05/22
有效期間
115/05/22 ~ 115/06/01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高雄市
地址
條件資格
一、 須具以下資格之一: (一) 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二) 具農牧相關機關(構)訓練或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二、 具普通小型車駕照且熟捻駕駛。 三、 獸醫及畜牧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四、 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各項事由,如經本處發現得撤銷其錄取資格;如係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者,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設籍須滿10年(以報名收件日截止日回推),始得錄用。
工作項目
1.承辦中央指示之非洲豬瘟相關防疫工作。 2.本市所管轄各養豬場現場訪查及防疫輔導工作。 3.本市所管轄各養豬場(豬隻抽血及病材採檢)監測工作。 4.本市各肉品市場消毒及相關防疫工作。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左側選單「我要應徵」功能鍵,連結至職缺應徵平台(第一次登入者請先註冊帳號),填寫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資料給徵才機關調閱。 2.請將下列證明文件影本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案後上傳: (1)甄選報名表1份。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機/汽車駕照。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曾服務單位所開立之服務、在職或離職等證明文件,並載明工作期間起迄時間),不可用勞保投保證明或契約書取代。 3.如持國外學歷報名須另檢附駐外辦事處驗證本、中譯本、歷年成績單等相關證明文件,資料不齊不予受理。 4.本案採線上報名,紙本報名不予受理。 備註: 1.本職缺列為聘用人員第6職等,以280薪點進用(折算薪資為新臺幣38,948元),相關工作條件依聘用契約辦理。 2.資格不合或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符或未予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符合資格者擇優面試,面試成績未達80分得予從缺。 3.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5.正取人員經通知報到,報到日應繳驗相關證件正本。如未能於通知之次日起1個月內報到者,喪失其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次甄選職缺。 6.聘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約聘人員係以訂定契約方式進用,屬一年一聘性質,本計畫經費係由農業部補助,惟該部不補助經費或經費用罄,應即停止聘用,不得異議。後續聘用與否視各該年度計畫及年度考核結果而定)。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聘人員
113/12/09 ~ 11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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