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組員

公告日期
115/05/25
有效期間
115/05/25 ~ 115/06/12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詳見簡章
工作項目
文教推廣組組員(預估缺)工作項目: (一) 當代台北客家文化系列活動。 (二) 補助本市優異客家藝文團體推廣客家文化計畫(含受理、審核、核銷業務)。 (三) 客語輔助教材印製、動畫製作。 (四) 臺北客家義民祭(藝文行銷)系列活動。 (五) 出版品索取管理、文化活動類相關公文及活動聯繫、菊展藝文展演。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文教推廣組組員(預估缺)報名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網頁,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上傳資料建議包含現職派令、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其他如政府採購證照、客語能力認證合格證書或專業證照等個人專長及相關服務經歷證明等(無則免附)。 2、非現職人員請採下列方式擇一投件: (1)曾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且在職時曾以自然人憑證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者,得依照現職人員應徵方式,以該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 (2)或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簡要自述)及相關證件影本(含最後職務派令、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其他如政府採購證照、客語能力認證合格證書或專業證照等個人專長及相關服務經歷證明等(無則免附)依序裝訂,於115年6月12日前(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郵寄至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707;地址: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57巷11號),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應徵文教推廣組組員(預估缺)職務】,或將上開檔案E-mail至[email protected](電子信箱),再以電話確認是否已收受報名資料。 (二) 甄選方式與程序: 1、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經通知補件未於2日內補齊、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知及退件。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 2、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得增列備取2名,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期滿如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三)甄選結果: 1、參加甄選人員資格、條件、能力不符需求者,本會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重新辦理甄(審)選。 2、錄取人員俟商調暨報派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商調及報派(到)程序或棄權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四)附則: 1、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於115年7月後出缺。 2、無人報名或報名人數未達適當擇優人數時,將再公告延長報名時間。 3、所繳證件及所填資料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應自行負責。 4、工作內容如有疑義,請與文教推廣組黃組長聯繫(02-27026141轉220);甄試過程問題請與兼人事管理員楊小姐(連絡電話:02-27208889轉7701)。 5、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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