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組員
公告日期
115/05/25
有效期間
115/05/25 ~ 115/06/12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文教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初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委任第5職等合格實授資格,並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責任感、良好溝通能力,並具積極主動、耐心及協調合作精神。
(五)具電腦文書處理(如Word、Excel等)、公文撰寫及網路操作能力。
(六)能配合學校需求加班。
工作項目
(一)學生社團輔導。
(二)校內外獎學金。
(三)校慶活動、畢業典禮相關業務。
(四)課外活動組相關行政庶務工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於公告截止日前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將下列各項資料及相關證書掃描合併成1個電子檔上傳,如有缺少任一資料或未於期限前完成者,均視同未報名(請務必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登打個人簡要自述):
1.公務人員履歷表(「訓練及進修」欄得免附,並請於末頁「簡要自述」填表人欄位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
3.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
5.銓敘部相關職系審定函
6.[115年學生事務處組員職缺報名人員基本資料表]
7.其他(如語言能力證明)等7項資料。
註:第6項資料請由系統附件下載,Word檔請倂同電郵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註明「姓名-應徵學務處組員職缺」。
(二)其他:
1.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及測驗(含公文寫作、電腦文書處理),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函復。
2.有關工作及業務內容之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226074范秘書;另有關報名及甄選部分之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226013呂先生。
3.視甄試成績酌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本職缺預計於115年6月22日出缺,倘現職人員未異動,則不予遞補。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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