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
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技佐
公告日期
115/05/25
有效期間
115/05/25 ~ 115/06/03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機械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機械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具辦理公路監理業務經驗,熟悉公路監理相關法令或具車輛考驗員證或檢驗員證者尤佳。
三、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汽、機車考驗及駕駛人管理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5年6月3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須填寫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及符合條件之相關系所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等資料掃瞄檔,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聯絡人及電話:王小姐:(07)7711101分機865。
二、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初審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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