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左營區衛生所
高雄市左營區衛生所約聘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5/25
有效期間
115/05/25 ~ 115/06/07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具有護理師證書,並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之一者:
1.國內外大學畢業。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與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1.各項公共衛生等業務。
2.辦理健康管理及傳染病防治相關業務。
3.地段管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聘用期間:高雄市政府核准發文日至117年3月15日止(本案約聘期間自府函發文日起至期限屆滿或代理原因消失日止終止約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待 遇:每月280薪點(280 × 139.1=38,948元)
3.報名方式:請檢附報名表、履歷表、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經歷(服務證明書)等證件影本(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頁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私章)。於徵才期限內將報名資料掛號郵寄至「802511 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 衛生局人事室薛小姐 收」,未依前述規定檢附證件及逾期者(郵戳為憑)恕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由本所擇期通知面試評選。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報名洽詢聯絡人:薛小姐 電話:07-7134000-4137
業務洽詢聯絡人:郭組長 電話:07-5817191-20
備註:
一、面試成績未達75分者不予錄取。
二、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三、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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