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大學
國立中正大學組員
公告日期
115/05/25
有效期間
115/05/25 ~ 115/05/31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圖書史料檔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嘉義縣
條件資格
一、具圖書史料檔案職系委任第5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二、須熟諳相關法令規章及圖書資訊學知識,具備基本英語口說能力。
三、須具有高度的服務熱忱、縝密之思考力暨正確之分析、研判能力,並須具有規劃及溝通協調能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無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不得於學校任用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及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且至報名截止日無限制轉調情形者(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工作項目
一、藝文推廣服務靜態展覽與動態活動策劃及執行。
二、藝文活動文案設計及行銷策略規劃。
三、藝文場館空間營運及維護管理。
四、校史館策展規劃及推廣。
五、文物及藝術典藏品維護管理(含鑑價)。
六、協助文創品開發提案及可行性評估。
七、協助業務統計及年度報告彙編。
八、協助圖書資料推廣活動事務工作。
九、協助辦理各項讀者服務及行政庶務。
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操作說明請參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連結「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上傳應徵資料。
二、 請檢附下列應徵資料並按順序掃描成單一檔案上傳系統:
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銓敘部審定函(必含曾經銓敘審定符合任「圖書史料檔案」職系職務審定函及最近一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含另予考績)等相關資料影本。倘未完整檢附前述資料,將以資料不齊全論,恕無法參加甄選。
三、 報名參加本次甄選之人員如未達3人時,得延長本次甄選公告期限。原報名參加本次甄選之人員仍保留其資格。
四、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或用人需求者,不另行通知。
五、 本次甄選除正取外,得酌增候用人員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候用期間3個月。
六、 如有報名疑問,請洽人事室陳小姐(05-2720411分機1811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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