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約用人員(約用社會工作員)

公告日期
115/05/25
有效期間
115/05/25 ~ 115/06/08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1. 大學社會工作系或相關科系畢業並具備社會工作師考試資格者。 2. 具獨立作業及電腦文書能力。 3. 具機車或汽車駕照。 4. 進用期間:115年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工作項目
1. 辦理「老人福利機構內不利處境老人倡導關懷服務方案」。 2. 社會救助與老人福利相關業務工作。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 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相關工作證明及具備社會工作師考試資格之證明文件。 2. 於115年6月8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 新竹市中央路241號4樓 陳宥谷社工督導收」,並請註明「應徵約用社工員」,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均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5352386轉205陳小姐。 3. 待遇:38,898元/月(有碩士或社工師證照加給另計)。 4. 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5. 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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