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區老人之家

約僱人員(護士)

公告日期
115/05/25
有效期間
115/05/25 ~ 115/06/11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彰化縣
條件資格
一、 專科以上護理或老人照護相關科系畢業,領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二、 具地區醫院(含)層級以上之護理臨床工作或老人福利機構從事護理直接照護工作2年以上經驗者(檢附服務證明)。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檢附具結書)。
工作項目
一、 醫療耗材管理。 二、 管灌營養品採購、履約管理、驗收、分配等工作。 三、 辦理年度住民及工作人員健檢。 四、 辦理護理人員、照顧服務員(含新進人員)技術考(稽)核。 五、 辦理護理人員在職訓練及工作人員急救訓練。 六、 執行勞工健康服務事項。 七、 口腔照護導入計畫。 八、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為預估缺(報到日期為115年8月12日以後),純白班但需配合假日行政輪值。 二、 報名方式:本職缺採書面報名,請於115年6月11日前郵寄或親送至衛生福利部中區老人之家人事機構收。信封上務必註記「應徵約僱人員(護士)」,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以本家警衛室收件日為主,逾期送件者,視同未報名。 三、 請檢具下列文件【影本請書寫「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一)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如附件,請填寫完整。 (二)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 護士或護理師證書影本。 (四) 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五) 服務經歷證明影本。 (六) 其他證明文件影本(男性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各類專長證明等)。 (七) 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如附件。 四、 審查方式: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經通知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 錄取方式:本次公開甄選正取1名,另得視成績優劣,擇優備取1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家網站。 六、 月支工作報酬:約僱5等280薪點38,948元。如有曾擔任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年資,經用人單位審認,得按年提敘薪點,如無提敘年資,則依年度考核結果逐年晉級至330薪點45,903元。 七、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續僱與否視年終考核結果辦理。 八、 聯絡電話:(04)8742811分機619李小姐,業務問題請洽分機209陳科長。 九、 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甄選訊息及結果將公告於本家網站。 十、 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另為確保甄選公平公正,依法不得請託關說,違者不予錄取。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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