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國父紀念館

約僱助理

公告日期
115/05/25
有效期間
115/05/25 ~ 115/06/01
職務列等
5等或280薪點至月薪38,948元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2.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身分。 3.熟悉公文寫作及使用電腦與網路能力,且曾任職博物館所,具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4.工作積極進取,認真負責、具主動學習熱誠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各項展覽業務規劃及執行。 2.辦理行政作業及資料整理等。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報名,請於截止日前,完成下列事項,才視為完成報名程序;如未依規則填寫資料、檢具附件不齊或以其他方式送件,視為資格不符並不再通知補件。 (1) 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線上遞件:尋找本職缺後請下拉頁面並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進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註冊並登入。 (2)點選 「應徵職缺」,並將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具駐外單位驗證證明)、經歷之工作證明或勞健保等相關文件依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僞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初審合格者,本館擇優通知甄選面試。甄試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至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758-8008轉625林主任;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758-8008轉549劉小姐。 5.備註: (1)僱用待遇:薪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約僱5等280薪點標準支給,折合薪資計38,948元/月,另健保及其他保險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2)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並依次年度僱用計畫表及年終考核情形得優先續僱。 (3)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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