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聘用社會工作師

公告日期
115/05/25
有效期間
115/05/25 ~ 115/06/07
職務列等
聘用六等296薪點(月薪42742元)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縣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2.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4.諳客語尤佳。
工作項目
1.兒少安置機構設立、管理及評鑑。(A640079職務代理人) 2.新竹縣兒童及少年福利促進委員會。 3.兒少安全、社福類附設兒童遊樂設施檢查管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且履歷表應貼附照片】,並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語言檢定證明、其它證照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恕不受理。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後補期間為3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3、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社會處兒少及家庭支持科張科長(聯絡電話:03-5518101#3260)。 4、進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 5、聯絡人:新竹縣政府人事處楊先生,電話03-5518101分機381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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