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大溪地政事務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5/25
有效期間
115/05/25 ~ 115/05/28
職務列等
5等280薪點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資訊相關科系(所)畢業。 2.未具雙重國籍之本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辦理資訊處理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應徵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填寫自傳簽名,學經歷證件影本等相關資料各1份(請以A4規格影印裝訂,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2.以約僱5等280薪點僱用(月薪38,948元) 3.請於115年5月28日17時前寄達或送達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95號大溪地政事務所人事室2樓(非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袋加註「應徵資訊課約僱職務代理人」,電話03-3874211轉701洪主任或411曾小姐。 4.資歷經審查合格者,擇合適者通知面試,所寄資料於甄選後逕行銷毀,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5.正取1名,另備取2名,以遞補同職務職缺或等級薪點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 6.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人員
115/05/18 ~ 115/05/22
檢視
約僱人員
115/05/06 ~ 115/05/13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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