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5/25
有效期間
115/05/25 ~ 115/06/01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能力要件: (一)熟諳Word、Excel、Powerpoint及資訊系統運用等基本操作能力。 (二)應具文書處理能力。 (三) 曾辦理專技考試業務者尤佳。 三、僱用期間及月酬標準: (一)僱用期間預計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日(約115年10月中旬)止。 (二)280薪點(新臺幣38,948元)。
工作項目
辦理本部專技考試司相關業務。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請檢具履歷表(含500字以內之自傳一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15年6月1日(星期一)前寄「116203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專技考試司」(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專技考試司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相關資料請自留影本,恕不退件及函復。 (二)聯絡電話:(02)22369188轉3145陳小姐。 甄選方式: (一)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如需本部退還相關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二)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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