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新竹市政府約僱人員(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5/25
有效期間
115/05/25 ~ 115/05/28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有一般行政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幼兒教育相關業務。
2.協辦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職缺名額:1名。
2.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至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分發止。約僱人員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自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待遇:三等23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台幣31,993元(每月)。
4.應徵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如係外國學 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 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所有文件均為A4格式)。
5.請於115年5月28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新竹市政府教育處(特前科) 吳科長收」,並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代)」。
6.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 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7.聯絡電話:新竹市政府教育處 吳科長(03)5216121轉371分機。
8.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 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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